第673章 恶婚(上)(2/5)

其实道理很简单,就是制度不健全,真正德才兼备的人很难上位。无论经商或者从政。而上位的人,都是有心机的人,为了上位,只好用种种不法手段,这种人岂能将国家利益凌驾于自己利益之上,也就是说越是上位的人,爱国比例反而越低。

宋朝的蛮人政策失误也是如此。

能让宋朝出手拉拢的蛮首,都是桀骜不驯的大部族蛮首,他们手中又有了足够的力量。这样的人岂会懂得感恩,宋朝越是偏软。反而越是助长了他们的野心。

王巨也不说,他只会做。

这才有后面的“打土豪。均财富”,但一个寨子还要一个领手之人,由他们来协助官府完成税赋,以及传达各种政令。于是王巨让人将一些嚣张的蛮首处死后,让各寨百姓自己选择一个有德操的长者,不过做了两个限制,第一最好能认几个字,这才能看懂官府下达的牒文,第二家中情况不能太好,否则又会演变成第二个蛮首。不过新寨长将会免掉官府的身丁钱,另外每年还享有十来贯财货的补贴,实际就是纳入了免役法的体系。

这个身丁钱,也是后世砖家怦击的对象。

之所以有这个身丁钱,乃是因为许多蛮人地区刀耕火种,无法用耕地面积来征两税,因此换了一个办法,用唐朝的一部分税制,不以田计税,而是以丁计税的办法去征税,男子二十为丁,六十为老。二十岁以前不征身丁钱,六十岁以后不征身丁钱。因此征身丁钱的地区仅是两浙、福建、荆湖与广南南方六路。两浙路那个身丁钱不是纯粹的身丁钱,还包括丁盐钱等等在内。至于福建路那同样非是针对蛮人去的,主要是这里地少山多,许多百姓经商或者打渔,以地计税征赋的话,征得多对种田的百姓会产生压力,征得少税赋数量少,对其他地区不公,因此配合身丁钱与两税一道征收。荆湖与广南则就是针对熟蛮去的了。

而且数量也不是很大,宋真宗曾经罢免过一年身丁钱,四十几万贯,现在比宋真宗时多一点,但也不足一百万贯,若大地区,分摊几十万贯,能说多吗?

但为何产生了一些问题,非是身丁钱多,而是在身丁钱之外,还有各个蛮首的剥削,现在又添加了一个身丁钱,无疑就成了压死骆驼的一根稻草。实际压死骆驼的不是最后一根稻草,而是前面那些稻草,这才是主因。可能为了照顾少数民族,砖家看不到这一点了。

王巨既然想直接控制这些地区,必然会产生管理成本,身丁钱是免不了的,除了身丁外,虽然不能实施榷酒,但榷盐政策也推了出来,除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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