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二章 闹大吧(一)(2/4)

这条说法得到很多人认可,但诏书却是一个问题,宰相可以写诏书,但必须经皇上(或主政的太后)同意盖上玉玺,再由两制官审核同意,才能称为诏书。曹太太不可能盖这个大公章吧。

因此有了第二种说法,那便是韩琦借曹太太与赵曙出去祈雨时,将玉玺搞到了手,也就是偷到了手,但有一个好听的说法,叫留。然后盖了公章。不过曹太太不会笨到这个地步,连玉玺也能被人偷到,那还了得。

于是又有了第三种说法,

韩琦面见曹太太,便说,我想离开京城,到外地做一个官。

曹太太奇怪,随便说了一句,相公安可求退,退的该是我,老身合居深宫,每日在此,甚非得己,且容老身先退。

这是场面话,也未说那一天退,韩琦却蹭鼻子上脸了,夸奖太后盛德,然后起来舞蹈,舞累了再夸,夸累了再舞,曹太太让他弄晕了,实在看不下去,也听不下去,便起身回宫。韩琦抓住机会,马上命令仪鸾司卷帘。这也让人怀疑,老太太就这么好糊弄吗?

不管怎么样,韩琦在这件事上做得很不地道,当然,又再度牛气地将天下第一欺负了。

如果赵曙是一个不错的皇帝,那也罢了,关健这个赵曙……要么让司马光修史书,好大的政绩!那么隋炀帝修大运河岂不政绩更大?那么开创了新词的李煜政绩岂不是更大大大?

不过眼下支持的人还是多。

都让武则天弄怕了,省怕再出一个武则天。武则天上位杀了多少人,特别喜欢杀大臣,大臣们能不怕吗?

因此赵曙亲政,大家还是赞成的。

韩琦与欧阳修一块石头也落了地,富贵保住了。

就在这时,他接到一个案子。

宋朝案子有三级机构,一是县,不过命案必须交给州府再断,二是州,三是京城,各地案件先交于审刑院,登记好民事案交由户部,刑事案交于刑部与大理寺断决,断决后再返回审刑院审议,若有异议,户部刑部大理寺必须得重审。

民间若有冤情,县一级不公,到州府,州府不公,那么到登闻院击登闻鼓,这个机构归御史台掌管,南宋变成了谏院掌管。如果鼓院不受,可以向御史台直接上诉,或者向皇帝上诉,但后者可能性极小,除非赵匡义那个猛哥才会这么玩,一般到御史台都成终极了。

但这个案子明显是华阴县不公,华州周知州有些糊涂,因此从程序上伏小庄老母来到京城击登闻鼓是没错的。

老太太便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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